刘晓庆公司被举报人起诉,此前被实名举报涉嫌偷漏税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!6月18日,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宁波晓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许某、刘晓庆珠宝(宁波)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开庭传票等。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,并定于9月12日开庭审理。举报人王先生表示,他今年年初已提起诉讼,但由于庭前调解失败,决定对簿公堂。由于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,王先生希望通过法院公告期让对方知晓被起诉的情况。
今年4月,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漏税,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。王先生称,刘晓庆通过其名下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,将330万元借款以“形象代言费”名义转为个人收入,并开具6%税点的增值税发票,规避27%以上的个人所得税。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、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,涉嫌虚开发票逃税。
5月15日,演员刘晓庆发布声明否认与举报人王某认识,也从无交集,认为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,纯属恶意举报。
随后,王先生发文称刘晓庆涉偷漏税不止330万,还透露已经找到另一位受害人。2002年,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被羁押422天,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,而她本人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。此后,刘晓庆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,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。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多次补税罚款记录,被指属于“多次违法”。公开资料显示,刘晓庆出生于1950年10月30日,是中国内地女演员,代表作有《小花》《瞧这一家子》《芙蓉镇》《原野》《武则天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