敲诈金俊秀的女主播获刑7年 勒索罪名成立!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对女网络主播A某的判决,她因向歌手兼音乐剧演员金俊秀勒索8.4亿韩元(约合443.5万人民币)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。此前,首尔高等法院在5月1日判处A某7年监禁,罪名是违反《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》中的勒索罪。尽管A某提出上诉,但最高法院最终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
A某曾是视频平台Soop(原AfreecaTV)的活跃主播。调查发现,从2020年9月到2024年10月,她共计101次勒索金俊秀,通过私下录音后以公开威胁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巨款。在一审中,A某辩称自己对异丙酚上瘾,判断力受损,犯罪动机是为筹措毒品资金。她的辩护律师还提到部分用款是为了给患有前列腺癌的父亲治病,请求法院宽大处理。A某在法庭上表达深切悔意,称对家人感到羞愧,并提交了两封亲笔道歉信。
议政府地方法院刑事第1庭一审判决A某7年徒刑,与检方求刑一致。虽然检辩双方均提起上诉,但高院仍维持原判。法院指出,A某在与金俊秀关系恶化后,决定利用自己掌握的录音与照片勒索金钱,案件持续四年、次数众多,情节极其恶劣。特别是在方式与持续时间上的严重性,使其难以获得宽宥。
在二审中,检方依旧请求维持7年刑期,并主张驳回上诉。A某的律师强调她深切悔过,并指出其精神状态不稳定,经济困窘,父亲重病加重了她的生活压力。在终审陈述中,A某向金俊秀道歉,承认自己造成的情感与金钱上的伤害。她提及自己罹患严重抑郁症、失眠与惊恐障碍,从而走上药物依赖之路。她承诺不再重犯,并希望将来从事医疗行业,帮助像父亲那样的病患。
法官质问她是否曾向金俊秀寄出恐吓信,她承认寄出过信件,但否认是威胁行为;她也否认被以报复性威胁罪起诉,但承认两年前曾向记者交出过一份录音。法院最终认定该案性质严重,不仅因为数额庞大,还因其持续时间长、方式恶劣。受害人金俊秀一度因持续威胁陷入极度压力和抑郁。法院同时下令没收犯罪中使用的两部手机,以防未来继续造成伤害。
案件曝光后,金俊秀回应称自己也有反思,并自那以后刻意减少与人私下接触,在某种程度上“感谢她让自己警醒”。其经纪公司发声明称,虽然金俊秀并无过错,但仅凭一次恶意爆料就可能对艺人形象造成严重打击,他因此一度无法正常参与节目和公开活动,名誉受到巨大影响。他们还透露,A某曾扬言“自己无所畏惧”,持续进行威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