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承包是从哪一年开始的
我国的土地承包一般认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。
探索与试点阶段:1980年,一些地方开始尝试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等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。1980年9月,中共中央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》,肯定了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或大包干“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”。四川省广汉市向阳公社在全国率先开始了“包产到户”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试点。
推广与确立阶段:1982年,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、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,正式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,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。到1984年底,全国农村基本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。
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耕地:承包期为三十年,且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
草地: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,草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规定相应延长。
林地: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,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,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,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规定相应延长。
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:承包期由双方约定,但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同类土地的承包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