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网红“四川芬达”在直播中模仿歌手杨坤引发热议。4月24日,杨坤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长文回应此次网络侵权纠纷事件。
杨坤表示,作为歌手,他的独特声线多年来一直被人模仿。作为一名公众人物,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快乐,他愿意接受这些“冒犯”。但他指出,“四川芬达”的内容打着“模仿”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的视频,部分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,完全脱离了“模仿”的范畴。
杨坤透露,最初他们希望通过平台投诉让对方停止侵权,但收到侵权提醒后,“四川芬达”不仅没有收敛,反而变本加厉发布更多恶意内容,并通过直播获利。对方表面上说着和解,实际上却把自己包装成“弱者”,并试图道德绑架杨坤。杨坤质疑“四川芬达”不是真心道歉和悔过,只是为了“炒作赚流量”,靠争议涨粉百万,继续通过直播获利。他认为这种反复无常的操作已经透支了他的信任。
杨坤强调,他拿起法律武器起诉“四川芬达”并不是针对“艺术模仿者”,而是针对那些以娱乐为名的“网络施暴者”。他表示支持充满创意的二次创作和不带侮辱性质的调侃模仿,但坚决反对以伤害他人为筹码的“流量生意”。选择法律维权不是要扼杀创作自由,而是要为行业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:文艺创作不能成为网络霸凌的遮羞布,网络流量不应建立在对他人尊严的践踏上。
杨坤还表示全力支持中央网信办的“清朗行动”,呼吁广大网友共同守护健康的网络空间,拒绝恶意营销和违规引流等行为。他坚持的并非官司本身,而是一个被侮辱者捍卫自己的底线。
据了解,网红“四川芬达”的争议源于他们对杨坤的模仿视频。他们在直播时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摆拍视频段子,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《中国好声音》LOGO的图形,复刻了杨坤的 “32场演唱会” 梗和《好声音》导师造型等,表情动作夸张获得了一定的关注。不少网友认为其言行已经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评价和讨论范围。
对此,“四川芬达”曾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模仿,因为从未提及谁的名字,长相和声音是父母给的,像谁也没办法。此后将不再制作模仿秀内容。
据悉,杨坤曾在直播中怒斥模仿者,直呼“太恶心”。3月10日,“四川芬达”发视频称遭到杨坤起诉,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公开道歉。“四川芬达”展示了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,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,并发布道歉声明,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。
4月11日,“四川芬达”发视频向大众及杨坤道歉,表示过去一段时间中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,对于因此带来的困扰并非本意。他对杨坤表示尊重,从小听着他的歌长大。但因给杨坤造成较大舆论压力,“四川芬达”深感害怕和内疚,就此向杨坤真诚道歉。他还表示以后网名改为“四川芬达(阿芬阿达)”,该承担的责任都会承担,希望杨坤能给一次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