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以来,社会对女性的“礼仪要求”常与外貌绑定(如“化妆是对他人的尊重”),但这种逻辑隐含着对男性的双重标准——为何男性素颜出席正式场合很少被指责“失礼”?本质上,这是将女性外貌纳入“社交考核指标”的性别偏见。
真正的社交礼仪应体现在言行举止(如守时、礼貌沟通)、场合着装(如正式场合的得体服饰),而非以“是否化妆”来评判尊重程度。
社交场合的“礼仪”应建立在个体自愿的基础上:若女性因喜欢妆容而化妆,是自我表达;若因“必须化妆”而化妆,是被迫服从。
真正的性别平等,是允许女性在“化妆”与“不化妆”之间自由选择,且两种选择都不被评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