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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认定旺仔小乔欺诈需考虑这些因素 律师分析关键点

若认定旺仔小乔欺诈需考虑这些因素 律师分析关键点!近日,话题“旺仔小乔被榜一大哥起诉”冲上热搜。网红“旺仔小乔”的粉丝“别难过”发布律师函,要求“旺仔小乔”等人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项共80余万元。

若认定旺仔小乔欺诈需考虑这些因素

此前,“旺仔小乔”曾拥有超过两千万粉丝,原计划于8月在上海开办演唱会,但由于其为“蒙面演唱会”且全程不露脸等情况引发质疑。7月26日,“旺仔小乔”发布道歉信,同日该演唱会宣布因艺人身体原因延期。7月29日,“旺仔小乔”多个社交平台主页显示为禁止关注状态。

若认定旺仔小乔欺诈需考虑这些因素 律师分析关键点

粉丝“别难过”曾发布图文称,一周内刷了二十几个“华子”(嘉年华,约3000元人民币)。图片显示,在嘉年华礼物榜中,他排行第二,赠送数量24个。由于“别难过”打赏金额高,被网友称作“榜一大哥”。

据“别难过”7月31日公开发布的律师函显示,他于2024年10月加入“旺仔小乔”粉丝团,因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“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”诱导打赏,他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持续向平台充值并打赏。然而,“旺仔小乔”一方仅在平台后台与他联系,并多次表示“多帮我看看男厅、多看看女厅签约歌手”“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坐第一排了你来坐我头上”;向委托人承诺提供演唱会门票;保证过年期间线下见面、提供签名等。

“别难过”基于对旺仔小乔方承诺的信任以及对获得签名、线下见面、演唱会门票等的合理期待,累计向平台充值人民币80余万元,其中50余万元充值款项全部用于在主播直播间打赏消费(打赏至账号“旺仔小乔”“小乔旺仔”)、剩余30余万元充值款项用于语音厅的打赏消费。截至发函日,“旺仔小乔”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承诺。

律师函称,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。“旺仔小乔”方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性诱导消费行为。要求旺仔小乔方立即向“别难过”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项;立即停止以虚假承诺诱导用户打赏的行为;于律师函送达之日起5日内与律师取得联系。如“旺仔小乔”方不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回复律师函,“别难过”将通过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,维护合法权益。
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从现有信息看,“榜一大哥”作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,对打赏行为应有正常认知,虽网红未兑现承诺,但难以判定打赏是“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”。据此,网红的行为难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,更倾向于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。

赵良善表示,目前对于直播打赏的性质,判罚不一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》第六条规定间接认可了打赏行为的赠与性质。如从赠与角度看,如果“榜一大哥”能提供证据证明网红确实承诺了特定服务,且打赏80万元的行为与这些承诺直接相关联,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,“榜一大哥”可以网红未履行赠与中约定的义务为由,要求撤销赠与,并返还打赏款项。

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若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中确实承诺了达到一定金额可以加微信、提供演唱会门票等却未兑现,且“榜一大哥”是基于这些承诺才进行高额打赏,那么可认为“旺仔小乔”主观上有欺骗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虚构行为,导致“榜一大哥”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认识做出打赏决策,符合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。不过,若“旺仔小乔”有履行承诺的能力,只是尚未兑现,也有观点认为难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,更倾向于认定为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。

要最终认定欺诈,还需考虑网红作出承诺时,打赏者是否因这些承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等因素。如果能够认定构成欺诈,榜一大哥作为受欺诈方,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打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,要求返还打赏金额。

过去曾发生过类似的要求返还打赏款项的诉讼,对于打赏行为的性质认定不一。2024年3月,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案作出二审判决。该案中,一男子向女主播打赏约6万元,要求主播退还打赏金额。法院认为,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又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,应当对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一个理性的判断,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。

2025年1月,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案作出二审判决。该案中,男子打赏女主播约25万元,转账约4万元,双方有暧昧聊天,后男子发现女主播已婚已育,要求撤销赠与。二审法院认为,男子在平台对主播的打赏行为及转款行为“并非基于欣赏其直播表演,而主要基于俩人私下暧昧关系的赠与行为”,最终判决主播返还男子金额约8万元。

近年来,因网络打赏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,但打赏款项并非均可支持返还。关于主播获取的款项是否能够主张返还,应基于打赏者与主播之间的具体关系认定。如双方有超出正常范围的接触,且打赏款项远高于一般打赏金额,则应认定为赠与合同。在此情况下,打赏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,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,人民法院应该支持。如打赏行为是偶发性的,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并无不当接触,且款项亦符合一般打赏标准,不存在肆意挥霍的行为,则应认定为服务合同,一般不支持返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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