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居民可在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内申请换领。
为方便群众错峰换证,上海、广东、江苏、山东青岛等地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换领期限放宽到有效期满前6个月。身份证办理时限各地有所差别,基本在10-25个工作日之间,为不影响正常使用,建议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换证时间。
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办理身份证因办理类型(首次申领、换领、补领)和申请人年龄不同,所需材料也有所差异。
首次申领:年满16周岁的公民,需提供居民户口簿、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之一。未满16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陪同办理,需提供居民户口簿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,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,如出生医学证明等。
换领:持本人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即可。
补领:需提供居民户口簿、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、户籍证明、机动车驾驶证、护照(含往来港澳、台湾通行证)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。
此外,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要求,如公民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上,可能需提交本人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本设区市市辖区、县(市)内无合法稳定住所承诺等。异地办理时,还可能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,以确保材料齐全。